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寶秀

── 隱私政策

個人資料保護政策

寶秀併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、品牌名「PassBiz」)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相關法令,訂定本政策,明示本公司處理您個人資料之目的、類別、利用範圍及您得行使之權利。

最後更新日:2026 年 10 月 12 日 · 準據法:中華民國法律

01

個人資料蒐集目的

本公司蒐集您的個人資料,用於下列目的:

  • 提供事業承繼 M&A 撮合、諮詢、媒合服務
  • 會員身份驗證、登入、案件管理
  • 買方會員之本人確認(核對身分證明文件與申請人是否為同一人)
  • 賣方諮詢、買方需求登錄、案件刊載審查
  • 盡職調查(DD)、契約簽訂、成約報告
  • 客戶服務、問詢回覆、申訴處理
  • 系統運作、資安防護、防止不法或不正利用
  • 法令遵循、稅務與會計帳簿保存
  • 經您同意之行銷活動、電子報、產業資訊推送
  • 經您同意,將買方需求摘要刊登於僅限賣方會員瀏覽之買方名錄

02

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

本公司可能蒐集下列類別之個人資料:

  • 身份識別資料:姓名、生日、性別、身分證字號(成約報告階段必要時);買方會員進行本人確認時,所上傳之身分證明文件影像(身分證、健保卡或駕照擇一)及本人手持該證件之照片
  • 聯絡資料:住址、電話、行動電話、Email、通訊軟體 ID
  • 公司資訊:公司名稱、統一編號、登記住所、代表人、職務、營業項目
  • 財務資訊:年營收區間、損益區間、淨資產區間(諮詢/案件刊載時)
  • 交易資料:契約金額、成交價格、付款記錄
  • 系統使用資料:IP 位址、瀏覽器資訊、瀏覽器儲存資料、瀏覽記錄、登入時戳

※ 諮詢階段僅以「區間」收集財務資訊,避免揭露具體數字。具體數字僅於 NDA 簽署後階段始收集。

03

第三方提供之條件

本公司於下列情形得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:

  • 您事前書面同意
  • NDA(保密協議)簽署後雙方確認之撮合對象
  • 法律明文規定,或政府機關依法要求
  • 為保護本人或第三人之生命、身體、財產,緊急且必要時
  • 司法、稅務、金融等主管機關之合法調查要求

本公司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販售予第三方。

買方名錄

若您於登錄買方需求時勾選同意,本公司會將該需求的產業、地區(至縣市)、預算級距、買方類型(個人或法人)及登錄年月,刊登於僅限已登入之賣方會員瀏覽的「收購需求一覽」,供賣方評估是否請本公司顧問與您接洽。

名錄不顯示您的姓名、聯絡方式、公司名稱,以及您自由填寫的說明。但上述資訊組合起來,仍可能讓熟悉該產業的人推測出您的身分,請您斟酌後再決定是否同意。

不同意不影響您使用本公司其他服務。您可以隨時於需求登錄頁或會員中心取消刊登,取消後即自名錄移除;您申請刪除個人資料時,該需求亦一併自名錄移除。

04

業務委託

本公司為提供服務,可能將部分業務委託予以下類別之外部廠商:

  • 系統運作、雲端服務商(如:Cloudflare、Supabase 等海外資料中心)
  • 稅務、會計、法律專業顧問
  • 金流、Email 通知、表單防垃圾服務商

所有受委託廠商均須遵守等同於本政策之保護義務。

05

本人請求手續(您的權利)

您就本公司保有之個人資料,得行使下列權利:

  • 查詢、閱覽:請求本公司提供您的個人資料
  • 製給複本:請求製給您的個人資料副本
  • 補充、訂正:請求更正錯誤資料
  • 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
  • 刪除: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

請以書面、Email 或電話向本公司聯絡窗口提出。本公司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13 條,就下列請求分別於法定期間內為准駁之決定:

  • 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本:15 日內
  • 補充、訂正、停止蒐集處理利用、刪除:30 日內

上開期間必要時得予延長,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原期間,並將延長原因以書面通知您。本公司得依同法第 14 條,酌收必要工本費用。

※ 注意:依法令規定須保存之契約、稅務、會計資料,本公司於法定保存期間內無法刪除。

06

Cookie 與瀏覽器儲存

本網站不使用 Cookie。為了讓網站正常運作,我們會在您的瀏覽器中保存以下資料:

  • 登入狀態(僅限登入的會員):登入後,系統在您的瀏覽器中保存登入憑證,讓您換頁時不必重新登入。登出時刪除。
  • 暫存的表單資料:您使用估值模擬器、或從買方名錄點選「請顧問協助接洽」後,相關內容會暫存在該分頁中,用來預先填入諮詢表單。關閉分頁後自動刪除。

本網站使用 Cloudflare Web Analytics 統計整體瀏覽情形(例如瀏覽頁數、裝置與瀏覽器類型)。依 Cloudflare 說明,該服務不使用 Cookie,也不追蹤個別訪客。

登入、註冊與重設密碼頁面使用 Cloudflare Turnstile 確認操作者不是自動程式。

您可於瀏覽器設定中清除本網站的資料;清除後需要重新登入。

07

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

本公司指定「資安暨個資管理委員會」為個人資料保護管理組織,由法務主管擔任管理者,負責本政策之執行、修訂、教育訓練與內部稽核。

09

個人資料保存期間

本公司依蒐集之特定目的與法令規定,就下列類別分別定其保存期間:

  • 已成交案件之相關資料:自成交之日起 10 年。(依商業會計法第 38 條,會計憑證至少保存 5 年、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至少保存 10 年;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之核課期間為 5 年至 7 年。)
  • 未成交之諮詢、買方需求登錄、估值試算等資料:自最後一次聯繫之日起 1 年。
  • 本人確認所上傳之證件影像及手持證件照片:審核完成後即刪除,僅保留驗證結果(通過與否及審核時間)。

保存期間屆滿,或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時,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第 3 項,主動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;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,或法令另有規定者,不在此限。

本公司之執行方式為:清除足以識別特定個人之欄位(姓名、聯絡方式、公司名稱、自由填寫欄位及財務級距),並保留交易雙方各自所需之紀錄關聯,以免影響交涉對方的權益。

10

政策改訂

本公司得因法令修正、服務內容變更等事由修訂本政策。修訂內容將於本網站公告,並於公告日起算 14 日後生效。您於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視為同意修訂後之內容。

但本公司如擬於原蒐集特定目的之範圍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將另行明確告知利用目的、範圍及同意與否對您權益之影響,並取得您單獨之同意;不以您繼續使用本服務作為該同意之依據。(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7 條第 2 項)

最後更新日:2026 年 10 月 12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