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&A 基礎買賣雙方
什麼是M&A(企業合併與收購)?流程、注意事項與常見手法全解析
2026-07-06閱讀約 10 分鐘
M&A(Mergers and Acquisitions)泛指合併與收購,包含股份讓渡、事業讓渡、MBO等多種手法。本文從定義、目的、完整流程到台灣特有注意事項,一次說清楚。
什麼是M&A?
M&A(Mergers and Acquisitions,企業合併與收購)指「合併」與「收購」,泛指兩家以上企業合而為一(合併),或一家企業買下另一家企業(收購)的行為。
【M&A定義】
- 合併:兩家以上企業整合成單一法人實體
- 收購:一方企業買入另一方企業的股權或事業,取得經營控制權
廣義的M&A還包含不涉及資本移動的業務合作;狹義則專指涉及資本變動的合併與收購。
小型M&A與微型M&A
台灣中小企業規模普遍較小,近年興起小型M&A(Small M&A)與微型M&A(Micro M&A)趨勢:
隨著M&A媒合平台普及,連個人也能透過收購小型事業實現創業,門檻大幅降低。
M&A的目的
讓渡方(賣方)的目的:
- 解決接班人問題
- 聚焦核心事業(選擇與集中)
- 取得資金(股份現金化)
- 強化經營基礎
- 員工就業保障
- 企業再生
- 經營者退休規劃
承接方(買方)的目的:
- 進入新事業領域
- 拓展新市場區域
- 取得技術與Know-How
- 多角化經營
- 創業或發展副業
M&A的主要手法(台灣常用)
- 股份讓渡:賣方股東將持有股份轉讓給買方,買方取得經營控制權(最普遍的中小企業承繼手法)
- 事業讓渡:讓渡特定事業部門,包含有形及無形資產
- 股份交換:以買方股份換取賣方全數股份,使賣方成為100%子公司
- 吸收合併:存續公司吸收消滅公司的全部權利義務
- MBO(管理層收購):現有經營團隊向原股東收購股份取得經營權
- EBO(員工收購):員工買下公司股份,用於無接班人情況下保存事業
M&A完整流程(四階段)
第一階段:準備期
- 評估M&A必要性,確立目標
- 諮詢M&A專業顧問(會計師、律師、M&A顧問公司)
- 整理財務三表、企業概況書
第二階段:媒合與交涉期
- 發布或閱覽「匿名案件資訊表(Non-name Sheet)」
- 簽署保密協議(NDA)後,進行詳細資訊揭露
- 雙方CEO進行高層面談(Top Interview)
- 簽署基本合意書(LOI),買方取得獨家交涉權
第三階段:盡職調查與締約期
- 買方執行盡職調查(DD):財務、法務、稅務、勞務等
- 條件協商調整
- 簽署最終契約書(DA)
第四階段:交割後
- 對員工與往來廠商進行資訊揭露
- 執行整合計畫(PMI)
台灣特有注意事項
- 競業禁止條款:依台灣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規定,競業禁止期限不得超過2年,且須給付補償。
- 公司法股東會決議: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,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——依公司法第185條,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,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。
- 外國投資限制:若涉及外資買家,須符合《外國人投資條例》及特定行業的投資限制。
- 變更登記:股份讓渡後的董事長/董事變更,須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變更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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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聲明:本文以台灣現行法規為基礎撰寫,供教育與參考用途,不構成法律、稅務或財務建議。進行M&A交易前,請務必諮詢合格之會計師、律師及M&A專業顧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