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ssBiz 使用費說明:賣方免費、買方成交手續費計算方式與履約保證完整解析
重點摘要
- PassBiz 對賣方完全免費:登錄、刊登、媒合到成交,都不收取任何手續費。
- 買方只在成交時付費,成交手續費為成交價格(未稅)的2%,另加營業稅5%,相當於含稅2.1%。
- 成交手續費設有最低金額(未稅):成交價格未滿新臺幣200萬元為8萬元,200萬元以上為15萬元,1,000萬元以上為30萬元。
- 最終契約簽訂後3個營業日內,須回報成交並提供契約影本;未依規定報告或繞過平台交易,依服務條款最高須支付違約金新臺幣40萬元。
- 成交價格指賣方因交易取得的經濟利益總額,股份價款、借款清償、退職金、不動產讓與價款等關聯交易都要一併計入。
PassBiz(寶秀)採「賣方免費、買方成交才付費」的收費結構。賣方從登錄到成交都不付費;買方在雙方簽訂最終契約後,按成交價格(未稅)的2%支付成交手續費,並設有依成交價格分段的最低金額。
一、收費結構總覽
PassBiz 的收費原則可以用一句話說明:賣方不付費,買方只在成交時付費。以下表格整理各角色的費用項目。
| 對象 | 項目 | 費用 |
|---|---|---|
| 賣方 | 會員登錄 | 免費 |
| 賣方 | 案件刊登(匿名) | 免費 |
| 賣方 | 媒合、接受交涉申請 | 免費 |
| 賣方 | 成交手續費 | 免費 |
| 買方 | 會員登錄、瀏覽案件、申請交涉 | 免費 |
| 買方 | 成交手續費 | 成交價格(未稅)× 2%+營業稅5%,設最低金額 |
上表的「未稅」是指尚未加計營業稅。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,營業稅稅率法定區間為5%至10%,徵收率由行政院訂定,現行為5%。本文所有含稅金額都以5%計算。
1-1 賣方:從刊登到成交全部免費
賣方在 PassBiz 登錄會員、刊登案件、接受買方交涉申請,直到最終成交,都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。平台不收著手金、月費、中間款,也不收成交手續費。
案件以匿名方式公開,買方看到的是不具名的事業概要。買方提出交涉申請後,由賣方決定是否核准;賣方核准前只看得到買方的有限資訊,核准後才能看到買方的完整資料,雙方再進一步揭露細節。主導權始終在賣方手上。
1-2 買方:成交時才支付手續費
買方註冊會員、瀏覽案件、提出交涉申請,都不需要付費。只有在與賣方簽訂最終契約(例如股份買賣契約、營業讓與契約)之後,才依成交價格計算並支付成交手續費。
如果交涉中途破局,或買方決定不收購,就不會產生成交手續費。
二、買方成交手續費怎麼算
成交手續費的算法是:先用成交價格(未稅)乘以2%,再與該價格區間的最低金額相比,取較高者,最後加上5%營業稅。
2-1 計算公式與最低金額
成交手續費(未稅)= max(成交價格 × 2%,最低金額)
應付金額(含稅)= 成交手續費(未稅)× 1.05
| 成交價格(未稅) | 最低手續費(未稅) | 最低手續費(含稅5%) |
|---|---|---|
| 未滿新臺幣200萬元 | 新臺幣8萬元 | 新臺幣8萬4,000元 |
| 新臺幣200萬元以上、未滿1,000萬元 | 新臺幣15萬元 | 新臺幣15萬7,500元 |
| 新臺幣1,000萬元以上 | 新臺幣30萬元 | 新臺幣31萬5,000元 |
依上述規則可以推算出各區間的分界點:
- 成交價格未滿200萬元時,2%最多不到4萬元,一律適用最低金額8萬元。
- 成交價格在200萬元以上、未滿750萬元時,2%不到15萬元,適用最低金額15萬元;750萬元以上、未滿1,000萬元時,2%已達15萬元以上,改按2%計算。
- 成交價格在1,000萬元以上、未滿1,500萬元時,2%不到30萬元,適用最低金額30萬元;1,500萬元以上則按2%計算。
要特別注意1,000萬元這個門檻。舉例來說,成交價格999萬元時,2%為19萬9,800元,高於15萬元,所以按2%計算;成交價格達1,000萬元時,2%為20萬元,但低於該區間的最低金額30萬元,因此改按30萬元計算。也就是說,成交價格跨過1,000萬元時,手續費會跳升。雙方議價時若剛好落在這個區間附近,買方應把這一點納入成本評估。
2-2 計算示例
以下示例都是情境示例(假設情境,非真實個案),數字僅供說明計算方式。
示例一:小型店面營業讓與,成交價格新臺幣150萬元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成交價格 × 2% | 150萬元 × 2% = 3萬元 |
| 適用最低金額(未滿200萬元) | 8萬元 |
| 成交手續費(未稅),取較高者 | 8萬元 |
| 營業稅5% | 4,000元 |
| 買方應付(含稅) | 新臺幣8萬4,000元 |
示例二:有限公司出資額全部轉讓,成交價格新臺幣600萬元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成交價格 × 2% | 600萬元 × 2% = 12萬元 |
| 適用最低金額(200萬元以上) | 15萬元 |
| 成交手續費(未稅),取較高者 | 15萬元 |
| 營業稅5% | 7,500元 |
| 買方應付(含稅) | 新臺幣15萬7,500元 |
示例三:股份轉讓加負責人借款清償及退職金,合計新臺幣1,200萬元
假設買方以900萬元取得目標公司全部股份,交易中同時約定:由公司清償原負責人對公司的借款200萬元,並支付原負責人退職金100萬元。依 PassBiz 的成交價格定義,這三筆都是賣方因交易取得的經濟利益,要一併計入。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股份價款 | 900萬元 |
| 負責人借款清償 | 200萬元 |
| 退職金 | 100萬元 |
| 成交價格合計 | 1,200萬元 |
| 成交價格 × 2% | 24萬元 |
| 適用最低金額(1,000萬元以上) | 30萬元 |
| 成交手續費(未稅),取較高者 | 30萬元 |
| 營業稅5% | 1萬5,000元 |
| 買方應付(含稅) | 新臺幣31萬5,000元 |
這個示例也說明,只看股份價款900萬元,會以為落在「200萬元以上」的區間;但把關聯交易計入後,成交價格是1,200萬元,適用的最低金額就不同。
示例四:營業與不動產一併讓與,成交價格新臺幣5,000萬元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成交價格 × 2% | 5,000萬元 × 2% = 100萬元 |
| 適用最低金額(1,000萬元以上) | 30萬元 |
| 成交手續費(未稅),取較高者 | 100萬元 |
| 營業稅5% | 5萬元 |
| 買方應付(含稅) | 新臺幣105萬元 |
2-3 快速對照表
| 成交價格 | 2%計算值 | 適用手續費(未稅) | 含稅應付 |
|---|---|---|---|
| 100萬元 | 2萬元 | 8萬元 | 8萬4,000元 |
| 500萬元 | 10萬元 | 15萬元 | 15萬7,500元 |
| 800萬元 | 16萬元 | 16萬元 | 16萬8,000元 |
| 1,000萬元 | 20萬元 | 30萬元 | 31萬5,000元 |
| 2,000萬元 | 40萬元 | 40萬元 | 42萬元 |
| 1億元 | 200萬元 | 200萬元 | 210萬元 |
三、成交價格的定義:哪些金額要計入
成交價格不只是契約上寫的「買賣價款」,而是賣方因這筆交易取得的經濟利益總額。這樣定義是為了讓不同交易型態有一致的計算基準,避免把價款拆成名目不同的款項,造成手續費計算不公平。
3-1 計入範圍
依 PassBiz 服務條款,以下款項只要與本次交易相關,都要計入成交價格:
- 股份或出資額的轉讓價款
- 營業讓與或資產讓與的價款
- 董事、監察人或股東對公司借款的清償
- 債務減免
- 支付給原負責人、董監事的退職金
- 不動產或動產的讓與價款(含與事業同時或關聯進行的交易)
3-2 各種交易型態的計算方式
| 交易型態 | 成交價格的計算方式 |
|---|---|
|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 | 股份價款,加計同一交易中的借款清償、退職金、債務減免等關聯款項 |
| 有限公司出資額轉讓 | 出資額轉讓價款,加計上述關聯款項 |
| 營業讓與(事業讓渡、頂讓) | 營業或資產讓與價款,加計同一交易中的債務減免等關聯款項 |
| 部分事業或單一店面讓與 | 該部分營業或資產的讓與價款,加計關聯款項 |
| 營業讓與同時買賣店面或廠房 | 營業讓與價款加不動產讓與價款 |
| 股份轉讓同時買賣負責人名下設備、車輛等動產 | 股份價款加動產讓與價款 |
表中未列出的交易安排,例如以增資方式引進買方、價款分期或附條件支付,是否計入及如何計算,以服務條款為準。若不確定某筆款項是否計入,建議在簽約前先透過會員中心或聯絡表單詢問 PassBiz,避免事後產生爭議。
3-3 為什麼要計入關聯交易
在中小企業交易中,價款常被拆成幾筆。例如股份價款壓低,另外以「清償股東借款」「支付退職金」「買下負責人名下的廠房」等名目支付。從賣方角度看,這些都是因為賣出事業才拿到的錢。如果只按股份價款計算手續費,同樣經濟規模的交易,就會因契約寫法不同而付出不同的費用。統一以經濟利益總額計算,對所有買方才公平。
四、成交報告流程
買賣雙方簽訂最終契約後,須在3個營業日內向 PassBiz 回報成交,並提供契約影本。
4-1 報告步驟
| 步驟 | 內容 | 時限 |
|---|---|---|
| 1 | 買賣雙方簽訂最終契約(股份買賣契約、營業讓與契約等) | — |
| 2 | 透過會員中心或聯絡表單,回報成交事實與成交價格 | 最終契約簽訂後3個營業日內 |
| 3 | 提供最終契約影本;有關聯交易契約者一併提供 | 同上 |
| 4 | PassBiz 依成交價格計算成交手續費,通知買方 | 依服務條款 |
4-2 報告時的注意事項
- 回報的成交價格,必須包含第三節列出的所有關聯款項,不能只報股份價款。
- 若最終契約之外另有附約、備忘錄或關聯契約,也應一併提供。
- 契約內容日後有變更,例如價款調整,建議主動向平台說明。
五、違約金與民法相關規定
PassBiz 的服務條款訂有違約金條款,目的是確保平台資訊不被用來繞過平台成交。違約金分為兩級。
5-1 違約金項目
| 違規情形 | 違約金 |
|---|---|
| 利用平台資訊締結顧問契約或其他契約,而未依規定報告 | 新臺幣1萬元 |
| 利用平台資訊找到交易對象,卻繞過平台直接接觸 | 新臺幣40萬元 |
| 未依規定報告最終契約(包括低報成交價格) | 新臺幣40萬元 |
「繞過平台」常見的情形,是買方在平台上看到匿名案件、推測出賣方身分後,不透過交涉申請,直接私下聯繫賣方。這類行為會破壞匿名刊登機制,也會讓賣方承受洩密風險,所以違約金訂得較高。
5-2 民法第250條:違約金的性質
依民法第250條第1項,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不履行債務時,應支付違約金。同條第2項規定,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,違約金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。換句話說,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,違約金就是損害賠償的預定總額,債權人原則上不必另外證明實際損害的數額。
5-3 民法第252條:法院可以酌減
民法第252條規定,約定的違約金額過高者,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。因此違約金並非無上限的懲罰。若發生爭議,法院會考量實際情形決定是否酌減。此外,民法第251條規定,債務已為一部履行者,法院得比照債權人因一部履行所受之利益,減少違約金。
5-4 定型化條款的審查
服務條款屬於一方預先擬定、適用於同類契約的條款。依民法第247條之1,此類條款若有加重他方責任等情形,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,該部分約定無效。這是法律對所有定型化條款的一般性保障,使用者可以據此了解自身權益。
六、為什麼採用「成交才收費」
PassBiz 選擇「賣方免費、買方成交才付費」,是希望讓更多中小企業主願意把事業承繼當作一個選項。
6-1 降低賣方的進入門檻
決定是否出售事業的中小企業主,往往還在觀望。如果一開始就要付著手金或月費,很多人在還沒確定前就會打退堂鼓。賣方免費,讓經營者可以先刊登案件、看看市場反應,再決定下一步。
6-2 費用與結果連動
成交才收費,代表平台的收入和交易是否完成直接相關。買方在交涉過程中不必先付出成本,只有在達成最終契約、確實取得事業時才付費。
6-3 公開透明的計算基準
手續費比例、最低金額、成交價格定義都公開在本頁和服務條款中。買方在洽談前就能估算費用,把手續費納入收購預算,避免事後才發現費用超出預期。
七、與傳統仲介收費方式的結構差異
台灣企業併購仲介與財務顧問的收費方式沒有統一標準,各家做法不同。以下只就常見的收費結構做比較,不涉及任何特定業者的價格。
| 比較項目 | 常見的傳統仲介/顧問收費結構 | PassBiz |
|---|---|---|
| 委任時是否先收費 | 部分業者在簽訂委任契約時收取著手金或簽約金 | 賣方、買方都不收 |
| 過程中是否收費 | 部分業者按月收取顧問費,或在階段性完成時收取中間款 | 不收 |
| 成交報酬計算 | 常見按成交金額分段遞減比例計算,或依個案議定 | 買方成交價格2%,設三段最低金額 |
| 由誰付費 | 常見買賣雙方各自付費給各自委任的顧問,或由仲介向雙方收費 | 只向買方收費,賣方免費 |
| 計算基準 | 依各業者契約定義,可能是股權價值、企業價值或交易總額 | 賣方因交易取得的經濟利益總額,定義公開 |
選擇服務時,無論是傳統仲介、財務顧問或平台,都建議先確認三件事:費用如何計算、計算基準是什麼、契約中有沒有限制雙方直接交涉或解約後仍須付費的條款。延伸討論可以參考〈中小企業併購指引〉一文。
需要注意的是,平台與仲介顧問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同。PassBiz 提供刊登、交涉與基本工具;契約擬定、盡職調查(Due Diligence, DD)、稅務規劃等專業工作,仍需由買賣雙方另行委任律師、會計師等專業人士。
八、價金信託與履約保證(擬議)
中小企業交易常見的擔憂是:買方付了錢,賣方卻沒有依約移轉;或賣方移轉了股份,買方卻遲遲不付尾款。由中立第三方保管價金,待條件成就後再撥付,是一種常見的解決方式。
PassBiz 正在規劃以信託專戶保管價金的履約保證機制,目前尚未提供。擬議的設計是「入金分兩次,撥付分四段」:買方於簽約時將20%存入專戶、交割日前2個營業日存入其餘80%,全額到齊才辦股權過戶;賣方則依股權過戶(50%)、經營權點交(20%)、營運交接(20%)、交割後6個月保證期滿(10%)分段撥付,每一段由賣方上傳證明、買方5個營業日內確認,逾期未異議視為確認。比例與天數皆為擬議,最終以信託銀行之信託契約及雙方法律顧問意見為準,詳見使用費頁。
在機制上線之前,買賣雙方可以自行與律師、會計師討論價金分期支付、設定撥款條件,或另行洽詢金融機構的信託服務。
常見問題
Q1:賣方在 PassBiz 刊登案件需要付費嗎?
不需要。賣方的會員登錄、案件刊登、媒合與成交,全部免費,PassBiz 也不向賣方收取成交手續費。
Q2:買方的成交手續費是多少?
成交價格(未稅)的2%,另加營業稅5%,相當於含稅2.1%。但設有最低金額:成交價格未滿新臺幣200萬元為8萬元,200萬元以上為15萬元,1,000萬元以上為30萬元,以上皆為未稅金額,計算時取2%與最低金額中較高者。
Q3:成交價格600萬元,買方要付多少手續費?
600萬元的2%是12萬元,低於200萬元以上區間的最低金額15萬元,因此成交手續費為15萬元(未稅)。加上營業稅5%後,含稅應付新臺幣15萬7,500元。
Q4:股份價款以外,負責人借款清償和退職金也要算進成交價格嗎?
要。PassBiz 的成交價格指賣方因交易取得的經濟利益總額,股份價款、董監事或股東借款清償、債務減免、退職金、不動產或動產讓與價款等關聯交易,都要一併計入。
Q5:簽約後多久要回報成交?
最終契約簽訂後3個營業日內,透過會員中心或聯絡表單回報,並提供契約影本。成交價格應包含所有關聯款項。
Q6:如果繞過平台直接和賣方交易,會有什麼後果?
依服務條款,利用平台資訊找到對象卻繞過平台接觸,或未依規定報告最終契約(含低報成交價格),違約金為新臺幣40萬元。依民法第252條,約定違約金過高者,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。
Q7:PassBiz 有提供價金信託或履約保證嗎?
目前沒有。PassBiz 擬議以信託專戶保管價金、入金分兩次、撥付分四段,比例與天數仍待與信託銀行確定。現階段買賣雙方可與律師、會計師討論分期付款或撥款條件等安排。
參考法規與資料來源
- 民法第247條之1、第250條、第251條、第252條(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全文):https://laws.gov.taipei/law/LawSearch/LawExport/FL001351?type=0
-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G0340080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,營業稅稅率說明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tax-info/innotative-tax-e-reference/filing/business-tax/wMDMRl7
- PassBiz 方案頁:/pric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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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ssBiz 如何協助
PassBiz 讓賣方免費登錄並以匿名方式刊登案件,買方可線上申請交涉,經賣方核准後雙方才進一步揭露資訊。平台提供線上估值試算工具與學習專區,協助雙方在洽談前建立基本認識。對收費或成交價格計算有疑問,可透過免費諮詢表單與我們聯繫。
本文依截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之法規與公開資料撰寫,僅供一般知識參考,不構成法律、稅務或財務建議。個案請洽律師、會計師等專業人士。